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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Introductions
马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简介
马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成立于1987年1月,多年的风风雨雨使它不断地成长壮大和逐步完善,在马鞍山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马鞍山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马鞍山的两个文明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1996年荣获了全国城建监察先进集体称号。1998年起连续六次被省建设厅授予法制工作、行业纠风及普法先进单位,2002年、2005年、2006年三度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荣获省建设厅“02至03年度建设监察组织评议考核良好单位”、“全省建设监察队伍04至05年度评议考核优秀单位”、“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及依法治建先进单位”、“2006年度全省建设法制工作先进单位”。
1990年根据建设部的3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为城市建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市编委批准将城管监察大队更名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队伍扩编20人。1992年为适应马鞍山创建工作需要,加强和充实各区管理力量,大队在现有的50人基础上,整编制20人下到四个城区,成立区城建监察中队,隶属各区领导,实行块块管理。大队实有编制为30人。主要任务一是为马鞍山的创建工作做好管理监察,二是为马鞍山的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做好服务保障。
2007年4月,为了适应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根据马机编办[2007]19号文件批准更名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主要任务是对违反供水、节水、燃气、公交、房地产开发、建筑业(不包括招标投标、装饰装修和工程质量管理)以及城建档案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罚建议,并执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