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页
单位简介
单位职责
政务公开
支部建设
监察动态
政策法规
建议投诉
市城建监察支队在党员中开展“七比竞赛” 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市住建委组织监督员督查道路建设工程
文章标题:
政务公开
Affairs Open
城建监察支队日常执法巡查工作程序
创建日期:2008-04-02 05-15-48
1
、明确日常检查的范围,实行定人定岗定执法任务。
2
、细化日常检查的内容,解决了随意检查的问题。明确日常监管的详细内容和项目。将各项业务的检查项目制成固定的表格形式,执法人员在检查中,针对每项内容逐项检查后作出评价。
3
、规定了日常检查的频次。为杜绝执政扰民的现象,制定年度日常检查计划,明确当年日常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检查的比例以及确定检查比例的依据等。非特殊原因,对同一相对人的检查,一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以防止执法机关渎职;一年检查不得超过4次,杜绝执政扰民行为发生,而检查频次确定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信用等级。
4
、检查工作程序化、检查记录完整化。实施日常检查时,现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人员日常检查的工作程序分步开展。检查后执法人员将检查记录存档,按照“一个企业,一个档案”的原则建立企业日常检查档案。确保日常检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
5
、建立日常巡查信息台帐。为避免巡查流于形式,规定实施日常检查工作后,应当建立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台帐。
6
、妥善衔接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关系。日常监管是行政处罚的主要来源之一,合理处理二者关系,有利于实现日常监管资源共享,保证行政执法的统一。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可以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案情严重的,依据一般案件程序处理。
政务公开
Public Politicics
马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
马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
城建监察支队行政执法依据 ...
城建监察支队日常执法巡查工...
城建监察支队监督投诉及联系...
城建支队案件办理程序 ...
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友情链接
Friendship Links
马鞍山人民政府
马鞍山市超越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安徽省住建设厅
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
马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
马鞍山市市政管理处